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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2-13  点击:

各博士后流动站:

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和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5〕3号),自2023年起,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不再按照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站单位分配指标的方式进行资助,按照“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原则实施分档分类资助。为做好 2025 年度申报工作,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标准及数量

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分为 A、B、C 三档,资助期为两年。其中,A 档为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下简称“博新计划”),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28 万元人民币(另外配套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每人 8 万元),2025 年拟资助 500人;B 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8 万元人民币,2025 年拟资助1000 人;C 档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 12 万元人民币,资助人数根据年度经费预算情况确定。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须为 2025 年拟进站或新近进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博新计划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3.199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4.申报项目属自然科学,涉密项目须脱密。基础研究主要面向基础科学、交叉理论以及人工智能、量子信息、集成电路、生命健康、脑科学、生物育种、空天科技、深地深海等前沿领域;应用研究主要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以及航空航天、海洋装备、数字经济以及各领域重大工程技术、共性技术等。

5.申请人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应为高水平专家,学术造诣深厚,可为申请人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向国家重大科技项目、国家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国家实验室、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倾斜。

6.拟进站的申请人须为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拟进站的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师初步拟定研究计划。

7.新近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2024 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且本站博士后研究期间未申报过博新计划,未获得过国资计划 B、C 档单位推荐;须依托所在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进行申请。

8.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获选人员须在博士后设站单位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须将人事关系(含人事、工资关系及人事档案)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

9.留学回国博士和外籍博士不可申请本项目。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C 档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中国港澳台地区居民),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良好思想品德。

2.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自主招收人员(不含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联合招收人员)。

3.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突出的科研潜力和工作业绩,无科研失信情况。

4.1989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5.新近进站的申请人须为 2024年3月1日(含)之后进站的人员。拟进站的申请人须已取得博士学位证书或已满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提供学位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授予博士学位证明或答辩决议书等)。

6.已入选博新计划、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及其他各类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学术交流项目除外)的人员不得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同一年度,符合条件人员不可同时获选国资计划 B、C 档和上述计划。

7.申请人开展每站博士后研究期间仅可申报一次,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

三、申报遴选程序

(一)博新计划

1.申请人申报(2025年2月20日-3月20日)

申请人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申请材料,在线提交至博士后设站单位。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数据有修改需求时,须在3月20日前逐级申请驳回。

2.设站单位审核推荐(3月21日-3月27日)

博士后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3.科研诚信复核(3月27日-3月28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二)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 B、C 档

1.申请人申报(2月20日-4月30日)

申请人参照《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申报书》(附件 2-1),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留学人员

和专家服务中心(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官网的国资计划

申报系统(网址:www.chinapostdoctor.org.cn/linkto),按要求填写申报信息,上传相关内容材料。

申请人可自主选择仅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资助,或同时申报博新计划和国资计划 B、C 档资助。其中,仅申报国资计划 B、C 档资助的人员,直接登录 B、C 档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申报者须先登录博新计划申报系统选择申报的具体项目,完成博新计划申报,再按提示跳转至国资计划 B、C 档申报系统,完成 B、C 档申报(跳转后,仅需修改和补充 B、C 档部分申报内容即可,无需重复申报)。拟进站人员须先注册再申报。

2.设站单位审核推荐(5月6日-5月16日)

设站单位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的“国家资助博

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C 档)”版块,重点审核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和科研诚信,根据系统发布的推荐名额,对学术水平高、科研潜力大、工作业绩突出的人员予以择优推荐,无需报送纸质材料。

设站单位推荐名额将以 2024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19日(含)期间符合申报条件的进站人数为基数测算。

3.科研诚信复核(5月19日-5月23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通过科技部科研诚信管理信息系统对各设站单位推荐人员的科研诚信情况予以复核。

4.专家评审和择优遴选(5月-6月)

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择优确定获选人员。

四、经费拨付及管理

1.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经费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按年度分两期拨付至设站单位。设站单位应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管理办法,对资助经费实行单独管理、专款专用。

2.获选人员在站期间公开发表论文等研究成果的,须注明“本研究成果由‘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资助” 及资助编号(Supported by the Postdoctoral Fellowship Program of CPSF under Grant Number ***)。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洪老师

电话:0351-3176177

联系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612(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电子邮箱:tyut-szk@tyut.edu.cn

 附件1:2025 年度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指南.pdf 

附件2:2025 年度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B档、C档)申报指南.pdf 

附件3:2025 年度博士后科研业绩评估考核资助工作安排.pdf

人力资源部   

2025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