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4-10 点击:次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校战略,着力推进学校人才强校工程,自主培育并大力造就青年拔尖人才,根据《太原理工大学“青年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校党〔2025〕28号)文件要求,就做好我校2025年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目标
“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以培育青年教师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教学科研水平为目标,每年遴选不超过10名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
二、申报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备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师德师风、高尚的学术道德品质;治学严谨、工作勤勉、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学校全职在岗的教学科研人员。
1.原则上为副高级职称及以上岗位人员,博士毕业两年及以上,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自申报当年1月1日算起),已获各类国家级、省部级、校级人才项目资助的不再申报。
2.具有严谨求实的学术作风、明确的研究方向和较为突出的学术发展潜力,是所从事学科领域中的优秀青年拔尖人才。
3.在“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聘期内,具备达到国家级青年人才教学科研水平的发展潜力。
已通过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函评并进入会评的申请者,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直接入选“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
三、申报程序
1.个人自由申请(4月10日—4月23日)
申请人填写《太原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申请表》(见附件2),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
2.学院考察(4月24日—4月25日)
学院根据申请人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业绩成果及发展潜力提出考察意见,不限指标申报。
3.学校评审(4月26日—5月15日)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拟入选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申报人须按照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科研成果为近五年(2020年以来),博士期间成果须注明。
1. 纸质版材料
申报书1份,本人签字、学院负责人签字盖章;
附件材料1份,与申请表所填内容相符的附件材料,具体要求详见申请表后的附件说明。
2.电子版材料
申报书(word版)、附件材料(合成一个PDF,以“学院+申报人姓名”命名)、学院汇总表(Excel版、盖章扫描PDF版)
3. 报送时间
请各单位4月25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人才工作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yutrcyj@tyut.edu.cn。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孟老师
联系电话:0351-3176179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615
附件:
1.《太原理工大学“青年年科学家”培育计划实施办法》(校党〔2025〕28号)https://renshi.tyut.edu.cn/contentxz.jsp?urltype=news.NewsContentUrl&wbtreeid=1017&wbnewsid=6439
2. 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申请表.docx
3. 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汇总表.xlsx
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2:太原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申请表.docx】已下载次
- 附件【附件3:太原理工大学“青年科学家”培育计划汇总表.xlsx】已下载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