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 航:     首 页  >  新闻资讯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征集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5-12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山西省数据局《关于征集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的通知》,为提高数据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专家咨询、评价和指导的智力支撑作用,拟组建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现就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征集从事数据科学技术研发、数据基础设施建设、数据产品开发应用、数据资源流通利用、数据资产评估、数据治理与数据安全、数据法、数据产业咨询服务与项目管理、数字产业化与产业数字化等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或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技术骨干。

二、委员会职责

(一)为我省数据发展规划、产业培育、应用推广等提供咨询意见;

(二)为我省数据领域项目开展技术鉴定、论证评审、工程推进、项目验收、应用评估等提供咨询意见;

(三)承担或参与我省数据领域课题研究、标准规范研制、技术研发推广、技术咨询和讲座培训等生态培育工件;

(四)承担省数据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三、委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2.65周岁以内,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数据领域专业咨询、项目评审、质量验收、技术咨询等工作。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类专家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近5年具有作为数据领域国家级工程/科研项目负责人(含国家级项目的课题负责人、参与人)或省级工程/科研项目负责人经历,申报人须承担项目的具体研发实施工作。

2.管理类专家需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处级及以上职务;具有数据管理部门管理岗任职经历,且从事数据领域相关工作满5年。

3.深刻理解国际、国内数据领域发展态势和国家政策,在数据研发应用和产业研究方面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4.熟悉项目咨询或评审活动相关政策和要求,并具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三)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专委会专家:

1.从事相关业务活动中有不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2.违纪受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正被刑事立案调查的。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委员征集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的方式。

(二)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请填写《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登记表》(附件1)和《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信息汇总表》(附件2),连同证明材料(包括本人最高学历、职称证书、数据领域相关项目合同、研究成果)提交二级单位。

各二级单位汇总后,于2025年5月14日12:00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纸质版材料提交至人力资源部师资科。具体要求为:

1.电子版材料

(1)《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登记表》Word版,命名格式为“姓名+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登记表”。

(2)证明材料需整合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为“姓名+证明材料”。

(3)《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信息汇总表》Excel版及二级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信息汇总表”。

以上材料各单位统一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邮件标题和压缩文件命名格式为“单位简称+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

2.纸质版材料

《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登记表》,一式1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石老师、刘老师

电 话:0351-3176177

邮 箱:tyut-szk@tyut.edu.cn

地 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612室(人力资源部师资科)

附件1  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登记表.docx

附件2 山西省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信息汇总表.xlsx

人力资源部

2025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