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7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25-08-06 点击:次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见附件)的工作安排,现就我校申报第78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对象。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经费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8万元,社会科学5万元。
二、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且无科研失信情况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2.进站18个月内(在国家博士后系统进站之日到申请书首次提交当日不超过18个月)可多次申请,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应不涉密,且须为本人承担。
4.入选国家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的人员(学术交流项目除外),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究工作后,如继续在我校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经流动站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线上提交申请
申请人仔细阅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并于2025年8月1日-8月31日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
注意: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须联系人力资源部师资科驳回。
2.学校线上审核
学校于2025年9月5日前完成审核提交。
四、相关说明
1.《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不需提交纸质材料。《面上资助申请书》中“一、个人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5项;《面上资助申请书》中“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意泄露个人信息,计0分。
2.“项目所属一级学科”指申请人所报项目所属的学科,可与申请人所在流动站学科不一致。
3.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五、工作要求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我校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均须参加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的申报工作,请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组织本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积极做好基金申报工作。
联系人:石老师、刘老师
邮箱:tyut-szk@tyut.edu.cn
附件: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
人力资源部
2025年8月6日
- 附件【附件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5年度).pdf】已下载次